一、奖学金发放
1.完成报到登记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,从抵美的第4个月开始,奖学金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按月(一般在15日前)转账至留学人员专用银行卡。
2.最后一个月奖学金不发放到留学人员专用银行卡。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请及时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回国手续,并进行奖学金结算和补发。
二、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改革发放问题解答
注:关于留学人员专用银行卡使用、补办等问题,请留学人员直接联系发卡银行,咨询方式见随银行卡发送的银行提示信息。